学位授予
GRADUATE SCHOOL
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songq0916
上传时间:2008年03月03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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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向日葵APP官网入口2008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今年学位授予工作较以往略有变动,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接受申请和提交论文时间 

本年度分两批接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第一批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8日至15日;第二批受理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至15日(根据学位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建议各单位第一批主要受理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第二批主要受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申请者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各单位根据受理时间提前一周内到研究生学院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 

学位申请者须通过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取得相应的国家统一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者通过统一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已发表(或出版)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同意推荐,学位点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各学院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会同有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包括所修课程、获得学分、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格式(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格式暂行规定》)等方面。各学院应于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将初审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申请者相应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培养办公室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负责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经培养办和在职办审核、删改,在名单上签字盖章后连同作相应删减的数据库文件(见附件3-1)再交学位办,未经审核的名单及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各学院要对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提交申请学位名单,不安排论文答辩。 

三、答辩材料准备 

申请者的答辩材料可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在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学位学科”栏目中下载最新的表格材料(注:新表格与往年有所不同),用A4纸打印,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需归档的答辩材料一律用蓝黑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申请人、导师、单位负责人和答辩主席等签名之处不得打印。答辩材料所需份数请按照《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见附件1)执行。

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封面仍由校学位办公室发放。由研究生秘书根据同意受理学位申请的人数统一领取发放。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评议、答辩等工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协调并进行监督。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聘请论文评阅人、评议人及答辩委员时,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应类别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要聘请那些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校内外同行专家。在组织评阅论文时,要尽可能按专业采取“捆绑式”的评阅方式,鼓励进行校外“匿名评审”,增强论文评审可比性、公正性。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答辩时间地点应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并报校学位办公室批准备案。在组织论文答辩时,要在采取即席答辩的同时,保证每位答辩委员和申请人有充足的提问、答辩时间,严禁答辩走过场。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学校仍将继续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并送校外“匿名评审”,抽查名单将在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凡是统一组织学位论文校外“匿名评审”的学院,学校不再抽查其学位论文。 

、学位审定与证书发放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分两次开会审批学位授予问题,各学院应于6月9日(第二批为12月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并最迟于6月10日(第二批为12月10日)向校学位办公室报送拟授予学位人员的有关材料,不按期报送材料者,不提交当次会议审批学位授予问题。 

各学院向校学位办公室报送的授予学位材料有:审核通过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样式见附件7)、授予学位人员个人全部材料(见根据类别所下载表格中的“授予学位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存档论文、论文电子稿、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网上填报事宜另行通知)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第二期缴费单据等,收取的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学位证书用)暂由学院收存。材料不全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其授予学位。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并逐个发放。 

六、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校学位办公室仍对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进行审批备案,否则答辩无效;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审批情况进行抽查。 

各学院要认真执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严肃履行相应职责,严格学位授予各环节的审查,确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等日常工作,要按专业配备答辩秘书。要提前召开专门会议,并组织答辩秘书、学位申请者等人员学习学校有关规定,熟悉学位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各环节的规程及相应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布置本单位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 

七、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质量,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发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点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一定要对学位论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消除隐患。同时,所有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样式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经学位申请者和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受理其学位申请。 

2、为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收藏质量,更有效合理地利用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源,所有学位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向学校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具体要求见附件5《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要求》。 

3、关于学位授予材料归档和存档学位论文的上报工作。学位授予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保证材料完整,不能有缺项和填写不全等情况。各学院在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前应认真审查,每人一袋,袋中附有申请人“授予学位档案材料目录”并按目录清单顺序整理。根据学校综合档案室关于学位档案材料存档要求,参考其他学校做法,学位获得者应提交2张答辩现场五寸彩色照片(答辩会场全景学位申请人正面照和与答辩委员会现场合影照);博士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况录相光盘(光盘须按要求封装)。学位课程考试试卷不存入个人学位档案,由各学院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提交存档的学位论文(含各学院存档论文)应是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评阅、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论文。存档论文须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使用学校统一印制发放的论文封皮(学位论文分类号请到所在学院查阅光盘版的《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存档论文份数为博士5份、硕士4份(含学位档案存档论文)。 

4、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的有关信息是打印学位证书和授予学位的依据,要确保完整、准确。望研究生秘书务必请学位申请人将本人的各项内容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字确认。 

5、申请学位人员请于5月(11月)中旬关注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进行申请人学位信息网上填报并打印事宜。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授予学位信息,确保完整、无误后保存、提交,打印并签名连同其学位档案材料一起交学位办公室,否则将不予发放学位证书。学位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学位信息的重要材料,涉及到学位授予信息的汇总、统计、发布和学位证书认证,授予学位信息系统中各项内容务必填写完整,不要出现空项。 

6、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交第二阶段学费(论文指导答辩费)。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办公楼一层东)于4月7-8日(第二批为10月9-10日)集中办理。凭交费单据方能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不按时缴费者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7、本通知及相应附件、规定、表格均可从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学院网页()“学位学科”栏目中的“学位授予”相应栏中下载。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学位办信箱:xwb@sdnu.edu.cn。 

附件及通知下载

附件:1、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2、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填写格式) 

3、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数据文件及录入要求 

4、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格式暂行规定 

5、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要求 

6、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样式) 

7、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8、向日葵APP官网入口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表 

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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