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07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教学司[2006]57号
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博士生招生单位:
现将编制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单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收博士研究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接攻博)的学科、专业必须纳入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关于启用〈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的通知》(教学司[2006]20号)要求执行。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的专业代码按上述代码册的规定自行编制,并在专业名称前标注“★”号。
四、招生专业目录应包含两方面内容:
1、招生单位的文字说明应掌握在300字以内。包括单位简介、预计招生总数、年招生次数、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及在《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未涉及但必须向考生说明的事项。
2、专业目录及相关内容。依次为招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姓名(不列职称)、预计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
各招生单位必须使用我司下发的200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排版软件提供上述信息资料。排版软件及使用说明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jszs.jscueo.edu.cn/bsml/index.htm)。
五、7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不含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将编制校对后的目录生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为:招生单位代码+BML.RAR),报所在地省级招办。
六、省级招办将招生单位上报的目录文件汇集后,按招生单位代码排序,生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为:省市代码+BML.RAR)于7月25日前通过E-mail传送至Liqiang@moe.edu.cn或bailx@moe.edu.cn。
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招生目录的编制工作,由中科院研究生院负责按上述要求汇总并报送我司。
七、《2007年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完成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向社会公布,未在网上公布的学科、专业一律不准招生。各招生单位不得在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后,自行更改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八、其它注意事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招生单位不得拒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
2、教育部批准可招收本科直博生的高校,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范围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3、经教育部批准更名的招生单位,一律使用新名称;更名事宜应及时报教育部学生司和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招生单位一律不准设校外考点和考场。
5、保密内容不得列目录中。
6、招生单位的招生宣传必须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
附件:一、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2007年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格式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六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
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的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次或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可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除笔试外,招生单位还可以进行其他方式的考核。复试的内容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如招生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办法。
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自行编印本单位招生简章,考生可向招生单位索取。
《2007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上公布,供考生参考。
附件二:
200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格式
3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单位代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335011-3329联 系 人:×××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人 数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1.摩擦学系统的系统工程 2.高等流体润滑理论及现代 轴承技术
←───12汉字────→
|
×××
←4字 → |
7
2 |
①外语选一②摩擦学③滑 动轴承转子动力学④流体 润滑理论
←───11汉字───→ |
②③④选一
←─7汉字 ─→ |
注:1.第一列中的研究方向前必须用半角“数字”+半角“.”标明研究方向序号。
2.备注栏的说明一般不得超过左边各列高度。
3.各栏应严格按以上要求相互对齐,不得错位。
4.第三列中的“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