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今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抽查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名单: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一式2份);
2、提前毕业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全部(一式2份);
3、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全部(一式1份);
4、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全部(一式1份);
5、高校教师硕士学位论文全部(一式1份);
6、原外审没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一式1份);
7、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由计算机随机抽取(一式1份),抽取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提交外审论文要求和提交时间:
凡是确定予以外审的学位申请者,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规定数量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凡是用于外审的学位论文,其封皮和论文内容不要显示论文作者、导师相关信息(包括发表论文与致谢部分)。学院收齐后最迟于2007年10月29日前报学位办公室。
三、需要提交的论文份数和评审办法: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自评表各一式2份,学校分送校外2位同行专家评审,学院需再聘请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2、提前毕业的学位论文各一式2份,学校分送校外二位同行专家评审,学院不需再请专家评阅。
3、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各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4、同等学力人员和高校教师硕士学位论文各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2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5、抽查的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各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高等学校)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2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其中评审专家中应有一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6、学校没有抽查的学位论文,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
四、凡学校抽查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后转所在学院,通过评审(包括学校组织的评审和有关院系组织的评审)的,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或评阅意见没返回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院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