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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xwb
上传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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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申请人: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说明

(一)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说明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的处理办法请参照《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评阅管理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17〕13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管理文件”栏目)执行。请广大研究生和导师认真参考学校或学院、学科组织的论文评阅反馈意见,结合专家给出的中肯意见对论文进行再次修改;包括论文答辩结束后,广大研究生也要参考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再次修改。通过对学位论文进行多次修改和“深加工”、“细加工”,真正做到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所撰写学位论文的质量。

评阅意见尚未返回的,不可以组织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

1、答辩秘书应在答辩前3-5个工作日将《答辩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新版)报学位办,同时,研究生秘书将答辩安排严格按学校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答辩公告”栏目发布,公告标题示例:“2019.5.26物电学院2019届光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答辩公告”,经审核合格后发放答辩表决票。博士研究生还需将《授予博士学位审批书》一并报送学位办审核盖章,审核合格后方可安排答辩、领取表决票。

2、各学院还应在本单位网站及宣传栏等地对答辩工作安排进行公告,确保答辩工作公开举行。

3、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根据各学院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发布的答辩公告,对各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会学校还将随机派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前往抽查监督。各学科专业若临时调整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时间、地点,应及时报学位办审核备案,并更新网上公告。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的意见》(山东师大研字[2016]28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管理文件”栏目),加强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博士生必须使用ppt进行答辩,硕士生原则要求使用ppt进行答辩。

5、除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申请人无法现场答辩外,任何专业均不可以采取视频答辩等非现场答辩的形式。

6、为规范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31-86180863,接受广泛监督。对未按学校要求组织或组织不力的学科专业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其重新组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研究生答辩完毕,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做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做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答辩人数的1/3,并填写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10)报学位办。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需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当面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宣布表决结果。

4、申请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有现场照片,答辩完毕要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粘贴至“授予学位审批书”存档。

(四)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的网上审核与提交

为保证全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务必于6月6日(提交“授学位人员名单”)前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的各项录入、审核、提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管理系统中“未上报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学位申请者,将无法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材料报送等相关事宜

各单位需要把通过论文答辩的教育硕士名单(附件7-2)于6月4日前提交至教育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邱晓煜,电话0531-86180171)。教育硕士教育中心负责召集召开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批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事宜,并最迟于6月11日,将同意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附件7-3)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前须同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的各项录入、审核、提交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关于学位信息上报的说明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中“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进行提交。具体操作细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学生管理系统”中论文题目与最终提交的论文题目不一致的,必须找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修改,确保高度一致。学位论文的关键词,限填3-5个,并且关键词之间必须用全角逗号隔开,不可以用其他标点进行分隔。凡是获得前置学位的(硕士生的前置学位为学士学位,博士生的为硕士学位),前置学位年月不可空缺,填写格式为“YYYYMM”,例如“201406”。攻读硕士学位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方可不填。打印后签字之前,务必再次核对前置学位年月格式,有误的请在系统内更改后重新打印签字,此项不可手动涂改。

各研究生务必于6月6日前完成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系统中必须有本人照片方可打印,否则无效),签字后交所在培养单位。

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来校参加论文答辩时,须持照片采集券到山师北门斜对过“晓雪彩扩· 图文”采集照片(联系电话13406940783,采集券从学院领取,照片需为蓝色背景)。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信息,务必按要求进行采集。

四、同等学力人员登陆全国学位管理平台系统等相关问题

同等学力人员在完成好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各项学位工作的同时,5月20日前还需要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系统”(简称“同等学力国家系统”,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答辩申请等学位事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各学院6月6日前将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结果登记表及其电子版(见附件5)交学位办。学位办对答辩成绩审核并录入系统后,同等学力人员务必于6月14—15日登录同等学力国家系统提交论文相关信息,以备学位办审核。同等学力人员制作学位证书的照片必须与报名时上传到同等学力国家系统中的蓝色背景照片保持一致。凡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等学力国家系统以及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相关学位信息提交等工作的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办将无法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问题。

五、材料报送及学位审批

1、各单位应于6月6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见附件6)。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需要各位委员签到,签到表、各种表决票以及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各学院必须存档备查。审议通过后,各单位务必于6月6日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以下授予学位材料:

(1)审核通过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7-1,请下载此新模版,以往模版废止);

(2)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后打印并签字),注意重点检查前置学位年月填写是否规范;

(3)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暂由各单位收存)。此照片用于贴学位证书,务必与管理系统(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系统)中电子版照片一致,照片后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姓名。

凡不按期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无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2、提交最终学位论文及电子版。申请人要在6月11日前将授权页签好字的学位论文(博士2本,硕士2本)及完全对应的论文电子版(同一文档,一式两份,两种命名)报所在学院。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见附件11。学校将视工作情况对学位论文进行终稿重复率检测或者抽检,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问题。论文电子版文档须按类别(博士、硕士)分别存放文件夹,只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即可。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签字(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个检查),否则视为不合格论文电子版,责任自负。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下旬开会审批学位授予问题。各单位请于6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向学校统一提交以下材料,形成学位档案:

(1)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个人全部材料(见各类别研究生“授予学位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学位档案相关材料的整理、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8。

(2)学位论文(博士2本,硕士2本,授权页要签字)。材料合格者,予以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件:

1、答辩工作安排表

2、研究生管理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工作操作指南

3、学位信息填报、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注意事项

4、同等学力人员国家平台系统使用说明

5、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成绩统计表

6、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样式)

7-1、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7-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提交教硕分委员会人员名单

7-3、向日葵APP官网入口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8、关于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填写的几点说明

9、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代码查询

10、学院答辩成绩汇总表

11、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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