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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xwb
上传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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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从事专业领域实践工作,不断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2022年学校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向日葵APP官网入口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19〕16号)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管理文件”栏目)。

二、评选范围及申请比例

向日葵APP官网入口2021年下半年已授学位(须当时提出并予以受理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和2022上半年提出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并予以受理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及推荐比例

(一)评选程序

(1)学校受理申请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双盲评审。

(2)各学科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论文质量、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在推荐比例范围内进行推荐,并分别按类别填写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2、3),整理推荐者申报材料。

(二)推荐比例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当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总数的25%,不足1人的按1人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当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成果)推荐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当学年度授予相应专业学位总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其中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成果),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当学年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总数的10%进行评审推荐。

(2)达到评选条件且满足一定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但必须在学校受理申请的名额范围内。相关要求参照有关评选实施办法及附件4相关说明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5月30—31日,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例如以发表高层次论文不占指标名额者)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学位办;其中发表论文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的,须提供检索证明(含因子、分区等信息),一并装订入支撑材料册。今年需同时报送支撑材料对应的扫描电子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申请人材料,请于5月26日前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联系人:邱晓煜,电话:86180171);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校学位办。

五、其他

所有参评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的研究生,请将自己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扫描后留存,以备来年申请省级优秀论文使用。

附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优秀硕士专业论文(成果)推荐汇总表

4.关于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说明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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