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建设
GRADUATE SCHOOL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songq0916
上传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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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新一轮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以下简称“学位点”)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学位点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遴选培育工作根据学校整体学科发展规划及现有学位点的发展现状,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科竞争力为目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筹规划、勇于创新的工作思路,提高申报成功率,以期在空白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取得新突破。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学科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拟学位点,认真填写《申报简况表》。申报要求及申报学科基本条件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一批学位授权审核文件及学位办《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执行。学校按照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工程硕士领域)受理学位点增列申请。拟申报学位点一般应是现有二级学科授权点申请增列为一级学科授权点,但团队及成果等特别突出的空白学科直接申请增列学位点。  

三、学校将根据各申报学位点的学术梯队、研究方向、近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承担科研课题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研究生教育培养需求,经相关论证后,遴选一定数量的学位点进行重点培育。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培育,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在看到申报学科特色优势的同时,充分认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详实的申报学位点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学位点建设,努力提升学科实力。  

五、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简况表》一式2份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songq0916@qq.com。  

附件:  

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2、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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