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遴选
GRADUATE SCHOOL
关于做好2018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上传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6:25
浏览次数:

山东师大研字〔2018〕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2018年新增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按照学校最新制定的《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18]2号,见附件)执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统筹规划,择优选聘,对于达不到学校最低遴选条件的不得选聘。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也可根据学院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

申请人填写《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或《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简况表》;提交表格所填内容的支撑证明材料;所有表中的“近三年”起始年月均为2015年1月。简况表及证明材料由所在学位点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到会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遴选条件、学位点的推荐意见和本单位学科学位点建设及人才培养需要,对申请人的师德风貌、学术水平、申报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尤其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已经达到遴选标准,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方为通过。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的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及其《简况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各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各类经公示无异议的《简况表》和《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报送《简况表》、《汇总表》电子版以及公示现场的电子版照片。

学校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上报的申请人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可备案。

三、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的选聘工作

根据《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硕士生导师包括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实行三年聘期动态管理。除2017年12月备案的新增合作导师外,其他需要继续聘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均需参加此次遴选,按照《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第四章 续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选聘校外兼职人员。

2.兼职硕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学位点指导硕士生。

3.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各单位应加大专业学位导师尤其是校内专业学位专职导师的选聘工作力度,扩大专业学位导师队伍规模,切实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李岩 宋强 联系电话:86180865 86180863


附件下载:

1、《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

2、《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简况表》

4、《向日葵APP官网入口 2018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5、《向日葵APP官网入口 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合作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