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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 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sunm
上传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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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及有关院校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 年将选派学生、学者赴以色列留学。为做好向日葵APP官网入口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2016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博士后及访问学者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1. 申请人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607)查看具体申报通知,了解申报程序及办法。

2.申请人需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内部请示报告报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外加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申请人经学校研究同意申报后,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上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请务必在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前一天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送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者,将不受理其申请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法、选拔标准、材料要求等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335

三、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统一交至向日葵APP官网入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咨询电话:8191658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82228   联系人:苗贵娜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6180864   联系人:于霞 孙萌

附件:关于遴选2016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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